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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楼片区工程)监理

   日期:2023-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晋州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 (202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晋行审投资 (2022)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晋州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楼片区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州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楼片区工程)监理

2.2建设

2.3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

2.5建设规模及内容:红楼片区地块总用地面积22871.44平方米(折合34.31亩),总建筑面积74312.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651.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60.90平方米,共建设6栋安置房,并配套建设管网等基础设施;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 号文件规定执行。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实行政策性优惠,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9月26日00 时 00 分至2023年10月 08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平台自主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http://)首页“办事指南”中“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http://);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 平台上传(pdf格式或其他可以上传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5.2开标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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