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工程土建2标项目采购钢管柱,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线工程土建工程02标(CK4+687.188~CK6+730.718)途径百乐园站、刘家坪站。线路全长2.044km,均为高架线,全线共设站2座,百乐园车站为新建高架车站,刘家坪车站为既有改造扩建高架车站,规划与20号线换乘。设正线区间3个,正线区间工程项目涵盖转体、顶推法、既有车站改造扩建等工法。
2.2.采购范围: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工程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钢管柱。
2.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尺寸 (米/根) | 数量(根) | 理论重量(吨/根) | 理论总重(吨)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6 | 155 | 1.75 | 271.25 |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 Q235材质螺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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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4 | 19 | 1.17 | 22.23 | ||
3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1 | 96 | 0.29 | 27.84 | ||
4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0.5 | 10 | 0.15 | 1.5 | ||
5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0.3 | 17 | 0.088 | 1.496 | ||
6 | 钢管柱 | Φ1020*12mm | 0.2 | 37 | 0.058 | 2.146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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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 |
| 326.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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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钢管柱底部法兰盘直径为1200mm,法兰盘厚度为20mm,法兰盘孔数为16孔。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过磅的数量为准,采购钢管柱表面需进行刷漆处理(颜色为红色),根据询价人要求进行喷漆。
说明:①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最终结算量以询价人实际工程需求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取消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②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包含法兰)、加工费、装车费、喷漆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货物到场后由询价人进行卸车)。
2.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03月,分批进场,具体以需方通知时间为准。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等国家最新相关规范标准,若不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以上所有标准以最新版本为准。
2.7.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过磅数量为准。
2.8.付款方式:
2.8.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8.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报价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报价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8.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8.4.付款方式:以实际到货数量的过磅重量进行结算,到场经安装验收合格,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自材料挂账后第2个月(挂账当月除外),采购人支付给供货人第一批已验收货物金额80%的货款,第3个月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
2.8.5.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报价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8.6.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供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8.7.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询价人缴纳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四大行),作为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六个月后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能保证质量要求或施工进度要求,询价人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按比例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2.9 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投标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加工厂能进行标的物的生产加工,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
3.2.投标人应具有标的物组织供应能力,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附相关证明资料)。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不接受被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参与投标。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17:00前在(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0月18日17:00前登录(https://)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分局或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5、报价方式
6、评审办法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