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5年度凉亭库区场(厂)内电瓶叉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 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383030901020068/C53A00523001109 2.3 招标内容:租赁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9台以满足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凉亭库区卷烟、丝束和烤烟装卸货设备需求。 2.4 服务期限(租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5个月)。 2.5 服务质量: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暂估金额130.5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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