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23026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批水稳、沥青、水泥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进度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清远市清城区。由我司承建的佛清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起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泥镇官坑村东南侧,终点清城(枢纽)互通与乐广高速相接,起讫桩号:K17+030.686~K69+290,全程约52.26公里。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局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连接线施工用水稳、沥青、水泥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非泵送C20混凝土 | 立方米 | 1769 |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
2 | 非泵送C25混凝土 | 立方米 | 253 | |
3 | 非泵送C30混凝土 | 立方米 | 145 | |
4 | 非泵送C40混凝土 | 立方米 | 14 | |
5 | 非泵送C50混凝土 | 立方米 | 15 | |
6 | 4%水泥稳定土 | 吨 | 16013 | |
7 | 5%水泥稳定土 | 吨 | 32876 | |
8 | GAC-13C沥青混凝土 | 吨 | 3375 | |
9 | GAC-16C沥青混凝土 | 吨 | 5077 | |
10 | GAC-25沥青混凝土 | 吨 | 3212 | |
| 合计 |
| 62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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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7、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暂定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单位不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24小时内,按要求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和数量供货。若合同签订单位供货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采购,卖方应无条件服从;若以上情况发生2次以上时,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卖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索赔或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能力满足需求,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代理书,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施工用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0-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存在中国电力建股份 规定的不予参加投标情形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7、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或税务机关直接出具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在注册,通过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