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北方上都储能项目并网测试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05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北方上都储能项目并网测试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在上都电厂围墙内东南侧的空闲场地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储能电站总规划规模为300MW/600MWh,实际建设规模为301.48MW/602.96MWh,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一期、二期、三期规划建设规模均为100MW/200MWh,实际建设规模分别为100.49MW/200.98MWh、100.35MW/200.7MWh、100.64MW/201.28MWh,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本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的300MW/600MWh储能装置通过15回35kV线路接入新建上都储能升压站35kV侧升压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上都电厂500kV汇集站,该回220kV线路长度约为1.1km。上都储能升压站规划建设3台主变,一期新建1台120MVA主变,二期、三期各扩建120MVA主变,电压等级220/35kV。站内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35kV侧采用多端单母线接线形式,一期、二期、三期分别建设一段母线。上都储能系统35kV共出线15回,一期、二期、三期各出线5回。
2.2建设
2.3招标范围:北方上都储能项目并网测试服务。具体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电源和电网调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期内的CMA或CNAS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首页及附页。
(2)业绩要求: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不少于1项风电场或光伏电站或储能电站并网检测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的封面页、盖章页及内容页)。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