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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互换局设备租赁项目(二次)

   日期:2023-10-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招标公告  青岛采购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山东省国际快递的委托,对青岛互换局设备租赁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招标公告

  青岛采购 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山东省国际快递 的委托,对青岛互换局设备租赁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CZ2023-010749250

  2.项目

  3.项目内容:租赁智能在线查验系统、传输线设备、监控室大屏等设备(详见项目清单),租赁期3年。

  4.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999.8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在过往承担招标人项目中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或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中标后无故弃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黑名单处理;

  (10)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投标人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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