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TB水电站综合治安实体防范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1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TB水电站综合治安实体防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TB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境内,坝址左岸有乡级公路通过,距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56km,距香格里拉公路里程约269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694km。
2.2施工
2.3采购内容:
根据《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的规定,结合电站综合治安实体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建设电站生产区、出入口的综合治安实体设施,主要包括:
电站周界围墙及出入口实体防范设施建设;
值班室岗亭建设;
大坝上下游水域拦阻索配置;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建设;
警戒标志安装;
人力防范装备购置。
2.4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5年内具有1项混凝土工程或钢结构安装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2.3人员资质要求:
3.2.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职务,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3.2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职工,需提供最近1年的社保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