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4至2026年度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27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4至2026年度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4至2026年度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
项目简介: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总装机容量1217.40MW,一期两台300MW、二期一台6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6年底、2005年10月建成投产;厂区17.4MW分布式地面光伏电站于2016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为确保维护范围内设备运行状况安全、可靠,须对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的维护进行采购。
招标范围:对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4至2026年度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的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修、抢修等工作。
本项目采用固定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当因招标人原因导致设备维护范围发生变化,但该变化导致实际维护发生的金额超出合同价±5%以内时,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服务期:三年,计划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4至2026年度1、2、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2个单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主机设备检修或维护业绩。
(4)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有电力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3周年在容量6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主机维护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