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招标编号:QYHXGR-CG-041-2023),采购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计划使用已落实的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青豫直流二期三标段海西基地10万千瓦光热工程。
1.2、项目描述: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格尔木市以西直线距离约140km处,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海拔2900多米。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303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省道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为新建100MW熔盐塔式光热项目,建设规模1×100MW,计划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到接入园区规划建设的330kV汇集站110kV低压侧,以2回330kV线路接入系统,通过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青豫直流二期)输电通道消纳(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1.3、项目
1.4、项目业主:三峡皓日(格尔木)新能源 。
1.5、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包括设备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指导安装和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详见下表。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监视控制级网络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2 | 单元机组过程控制级网络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3 | 公用系统控制级网络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4 | 网络通讯系统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5 | 软件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6 | 现场总线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7 | 其他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8 | 最小系统清单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9 | 主机安全加固设备 | 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3、交货时间:2024年4月1日前。
4、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家且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认证证书。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2条中相关要求。代理商应有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具有光热运行业绩不少于1项。
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设备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7、成为“”合格供应商( );
8.4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6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8.7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