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3053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 水电八局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粉煤灰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炎陵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离长沙公路里程280km,距离株洲市252km,距离炎陵县县城54km。上水库位于下村乡清溪村,下水库位于中村瑶族乡康乐村。上、下水库均有县道或乡村公路到达。
炎陵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装4台300MW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工程的主要开发任务是承担湖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
项目对外交通情况
目前项目现场对外的道路有以下三条,设备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确定运输路线及方式:
1)经红星桥村的道路为常规进场路。从G0422武深高速中村收费站走106国道经红星桥村、鑫山村转X071县道,需通过限高3.8米的平乐隧道至康乐村X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岔路口(此路段目前可通行总长13米的低底盘拖罐车);走现有村道到达项目现场(暂时只能进场9.6米货车,但11月底贝雷桥修好,可按30t拖罐车进场考虑)。X071县道路段在规划扩建为进场路,在扩建进场路期间可能干扰大。
2)经罗浮江村的道路,为乡村道路,有硬化。从中村高速收费站经罗浮江村至康乐村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的岔路口距离18km,途中有8km路窄宽4-4.5m弯急坡陡,且途中有挂“道路未经验收不能通行”的告示牌,只能作为小型车辆的应急通行道路,此道路目前在封闭改造无法通行。
3)经水口镇、往下村方向的道路,从水口镇走X070县道,转X071县道至康乐村X071县道与目前进场村道的岔路口后(大车需前行至康乐村村委会处调头),同路线1走现有村道到达项目现场,可作为装车高度超过3.8米的设备材料进场道路,此道路对车长仍有限制,目前只能通行9.6米货车及25t吊车。
2、竞标范围:湖南炎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粉煤灰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Ⅰ级 | 吨 | 1000 | |
2 | 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20000 | |
合计 | 21000 |
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投标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供应时段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等相关规范要求。
6.2、粉煤灰需要满足的性能指标如下: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 | |||
F类Ⅰ级 | F类Ⅱ级 | ||
细度 | % | ≤12 | ≤25 |
需水量比 | % | ≤95 | ≤105 |
烧失量 | % | ≤5 | ≤8.0 |
含水率 | % | ≤1.0 | ≤1.0 |
三氧化硫 | % | ≤3.0 | ≤3.0 |
游离氧化钙 | % | ≤1.0 | ≤1.0 |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 % | ≥70.0 | ≥70.0 |
密度 | g/m3 | ≤2.6 | ≤2.6 |
安定性(雷氏法) | mm | ≤5.0 | ≤5.0 |
强度活性指数 | % | ≥70.0 | ≥70.0 |
7、计量方式:甲方工地过磅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与电厂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的供应商视为生产厂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粉煤灰业绩,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