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7-522600-04-05-207014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凯里汽车运输(集团) ,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03512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对凯运集团在黔东南州管理的19个停车场进行智慧提质改造,包括对停车场进行场地沥青改造,膜结构停车棚、智慧服务中心设备、消防管网、照明、安防安装等。 |
2.3 合同估算价:60000000元。 |
2.4 计划工期:730天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联合体投标需要各方录入单位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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