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所需青岛市 城阳 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GZD-231124
2.项目名称:青岛市 城阳 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
青岛市 城阳 办公楼修缮改造
4.招标控制价
14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9.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11.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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