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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一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日期:2023-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概算字【2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南行审概算字【2023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兴和园、梅园-市政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受损设施主要包括兴和园南侧及西侧停车场铺装面积1100㎡,驳岸330m,亲水木平台312㎡,木栈道436㎡,管理用房一座,更换及修复桥共计6座,下陷路面铺装250㎡,监控系统需要修复;梅园园路铺装面积482㎡,广场铺装面积500㎡,砼路面37.5㎡,沥青路面375㎡。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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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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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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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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