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230300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波形护栏及钢围栏用于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包括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建设两类项目,共包括10个子项目,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包含肃宁县城镇截污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水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水系连通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小白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肃宁县坑塘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和肃宁县小白河(状元湖至第一污水处理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6个子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约72.4km,湿地公园34公顷;污水处理厂项目包含窝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万里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邵庄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和肃宁第三污水处理厂4个子项目。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波形护栏及钢围栏采购项目。
3、采购波形护栏及钢围栏数量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波形护栏 | A级单波 | 米 | 43500 | 详见图纸 |
2 | 钢围栏 | 1.1米(带立柱及预埋件) | 米 | 19000 | |
3 | 钢围栏 | 1.2米(带立柱及预埋件) | 米 | 2500 | |
合计 | 米 | 65000 |
3.1注:该数量仅为投标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安装合格的实际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图纸寸尺为标准尺寸,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非标准的异性长度栏杆(长度不确定)和因地势原因造成的高程不同,可能出现的不规则寸尺,结算数量按实际验收米数数量结算,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3 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3年12月-2025年5月)。
3.3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需求内容销售的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需求内容销售的营业范围,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招标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失信企业无资格参加投标。
3、具有近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4、招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护栏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
5、招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7、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