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伊春中盟生物科技股份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生物大健康产品超临界萃取智能化加工与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管理班子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记录。 3.3项目班组成员:建筑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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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