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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日期:2023-1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江苏省(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

  业主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301814640

  3、项目概述:南京邮区中心机加工零部件采购项目。本次采购的机加工零部件主要用于各类分拣及传输设备的日常机械维修。为降低维修成本、保证及时供货,部分设备零部件采用就地加工的方式。

  4、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用于南京邮区中心局(东杨坊及江宁场地)各类分拣及传输设备的日常机械维修的机加工零部件。合同时间为1年,总预算为95万元,最高限价见开标一览表。实际按照订单据实结算,全年费用不得超总预算。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具有一个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的与零部件加工相关的4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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