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总院哈密综合能源基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密综合能源基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哈密综合能源基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哈密地区是我国首个特高压通道跨区外送消纳的大型新能源发电示范基地和综合能源利用基地,也是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区域,区位优势明显。为全面提升哈密市能源基地产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于2015年受哈密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哈密综合能源基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
该平台于2016年正式上线运行,至今已安全运行8年有余,现有哈密综合能源基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不能满足哈密当地能源发展需求与现状,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在系统的展示效果和性能上也需进一步提升。哈密市人民政府也明确提出借助新理念和新技术提升哈密平台的系统功能和展示效果的新需求,为了进一步夯实哈密平台业务的发展需求,现需借助新理念和新技术提升哈密平台的系统功能和展示效果。哈密平台的升级任务是以哈密市能源产业现状为基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提升信息平台的可视化效果,更加立体、生动地展示哈密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面貌。
2.2项目建设
2.6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来至少一项信息化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文件关键页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未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 的禁入承包商名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PMP证书或者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
3.2 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