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升级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1.
2.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YGK-20231201-163;(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FZJTJN20231115-188。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招标人发布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至全系统整体联合调试合格),因招标人生产安排无法组织施工时,经招标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实施
7.项目主要内容:对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动力中心、综合服务楼等十余栋既有建筑按照现行规范,实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更新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完善电气火灾监控、防火门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等系统,并配套实施厂区消防弱电管网工程。若投标人所实施项目能与原系统兼容,则本次系统改造涉及所有单体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4105372.72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2028101.57元(不含税价),暂列金(不含规费税金)789713.53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及拟派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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