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52-230034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混凝土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所需方木1080m³,使用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服务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涉及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和云浮4个地级市,区域南临北部湾和南海,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广西玉林、北海、梧州毗邻,北以西江为界与封开、德庆相望,东以肇庆、高明、鹤山、江门市为邻。
工程由水源工程、输水干线工程、输水分干线工程组成,全长499.9km,泵站5座,总装机容量为402MW。其中输水干线总长201.9km,包括西江取水口~高州水库段(简称西高干线,长127.4km),高州水库~鹤地水库段(简称高鹤干线,长74.5km)。输水分干线长298.0km,包括云浮分干线(25.8km)、茂名阳江分干线(95.2km)、湛江分干线(177.0km)。工程施工总工期96个月,总投资617.77亿元。
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统计,项目全线C55管片混凝土共计52.39万m³ (其中西高干线13.14万m³,高鹤干线29.02万m³,湛江分干线10.23万m³),约4万环,涉及6种规格,共7个施工标段。
粤西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中润工业园内,厂址占地面积56440㎡(约84.9亩),厂房建筑面积6197m2㎡,管片生产采用1条2+4生产线(13套: 91模位)及1条1+3管片生产线(6套:42模位),共计布置19套模具(1套/7块),管片厂产能为1330环/月,满足工程全线预制管片需求。
2.2询比价范围:管片厂盾构管片生产所需方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加工、装卸费(货到现场由需方负责卸车)、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3采购数量:
本次询比价采购方木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尺寸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方木 | 10cm*10cm*150cm | m³ | 600 | |
2 | 方木 | 20cm*20cm*150cm | m³ | 100 | |
3 | 方木 | 10cm*10cm*30cm | m³ | 200 | |
4 | 方木 | 20cm*20cm*30cm | m³ | 30 | |
5 | 方木 | 3cm*20cm*300cm | m³ | 50 | |
6 | 方木 | 10cm*10cm*150cm | m³ | 100 | 松木 |
说明:
(1)交货
(2)质量要求:询比价响应人必须保证其供应方木使用硬杂木制成,木方抗压强度不低于0.8mpa,满足国家标准GB/T 1939-2009
(3)本次询比价采购要求为含税总价,税率13%。
(4)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更导致不采购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询比价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结算数量只按实际到场验收数量办理,不考虑询比价响应人已备料、生产、在途以及中间库存等因素,询比价响应人自行消化处理,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交货。
(5)本次询比价采购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及行业标准发生变化不作为调价依据。
(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结算后买方财务部门凭审批后的结算报表、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无误后及时入账,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及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违约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或银行承兑汇票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询比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比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授权生产厂家的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供响应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体系认证文件、近三年业绩文件、生产商授权文件。
3.2 财务能力要求:询比价响应人必须能够连续、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因纳税身份变化变更税率,不得更换供应商,不得要求向第三方支付款项。
3.3 供应能力要求:询比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 业绩要求为:询比价响应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扫描件。
3.5 询比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9 询比价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9.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记录;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中出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内的情况。
3.9.2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中出现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显示企业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状况(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后一年开始考核)。
3.9.3 近三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有出现非法挂靠、转包、分包情况被行管部门通报的。
3.9.4 本年度内发生一起以上重大或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本年度内累计发生两起以上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9.5 未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定。
3.10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11 投标人须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混凝土事业部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