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物业运营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1-14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院物业运营管理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以满足集团总部不动产智慧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目标用户体验满意和不动产日常管理高效运作为标准,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重点,注重适用性、可拓展性、数据共享与互通和可兼容性,实现不动产状态可视化、不动产管理业务全可管、事件全可控。
招标范围:本工程构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数字底座,集成整合不动产的资产、设备、能耗等信息,建设安全、高效、绿色、人文等体系化的场景应用,形成各智能化子系统及应用的有效联动,实现一体化运营管理。基于统一的数据规范高效汇集设备运行及业务数据,支撑数据分析处理,构建智能化处理能力,推动业务场景的持续优化提升。基于数据治理体系支撑资产运维管理,构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本工程需遵循华能集团不动产智慧管理平台标准导则与顶层设计,遵循一级、二级平台制定的数据规范,以确保满足智慧楼宇运营管理支撑平台项目独立运营管理和总体监管的需要。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
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至少1项已完工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业绩或者1项已完工智慧园区应用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买卖双方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时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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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