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第一台机组:2025年06月26日。第二台机组:2025年09月26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负责厂外T02转运站之后及厂内所有输煤系统范围内的建筑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等工作,最终配合通过项目各专项验收。建筑主要包含干煤棚、卸煤沟、输煤栈桥、转运站、输煤综合楼;、设备主要包含斗轮机、带式输送机(宽度1400,长度约4897m)、碎煤机、汽车衡及相关电气热控系统等。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具体节点详见技术规范。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输煤系统施工Ⅰ标段(厂外T02 转运站之后及厂内所有输煤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施工Ⅰ标段(厂外T02 转运站之后及厂内所有输煤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输煤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或主体施工工程(须包含锅炉或汽机或输煤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必须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11.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2.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5 12:46到2023-12-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