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四局重庆地铁27号线项目
第二次商品砂浆(湿拌)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1244
一、竞标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水电四局重庆地铁27号线项目所需商品砂浆(湿拌),本次采购材料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西起璧山站(不含),向东穿缙云山后,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至西永站,后穿中梁山至磁器口站、沙坪坝站,出站后折向东南经石桥铺站、大坪西站至重庆站,后折向南下穿长江至后堡站、南坪站,再折东穿铜锣山,经广福大道站至重庆东站。线路全长51.829公里,设车站14座,其中高架站1座,为璧山站,其余13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明挖站7座,暗挖站6座)。设重庆东车辆段和璧山停车场。其中土建2标承建范围:全长8.31km,包括璧山站(不含)~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及区间隧道工程,共2站2区间1变电所。2座明挖车站(虎溪站、大学城南站),2区间:璧山站~虎溪站区间采用2台直径为8.8m TBM施工(2438.58m)+矿山法段(缙云山隧道2985m)及路基段(83.45m)、明挖段(152m),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区间采用1台直径为8.8m TBM施工(2037.67m)+明挖段(左线81m)及矿山法段(左线328.32m),1座区间降压变电所。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包括商品砂浆(湿拌)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需免费为施工现场提供四个砂浆中转站)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砂浆 | 水泥基单液同步注浆材料 | 立方米 | 60000.00 | |
合计 | 60000.00 |
以上为暂定数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规格、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计划使用时间为2024年1月至合同执行完成,按项目要求分批送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遵循T/CECS563-2018《盾构法隧道同步注浆材料应用技术规程》中关于水泥基单液同步注浆材料的相关规定。
7、每方砂浆配合比:水泥:160kg;膨润土:80kg;粉煤灰:310kg;细骨料:850kg;水:350kg。本次报价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砂浆配合比为基础。
(8)单价执行浮动价,浮动规则如下:
注:单价执行浮动价,浮动规则如下:
合同价:指本合同签订的单价,是指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车费、税金、保险费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基准价:以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网重庆市主城区2023年08月份湿拌砌筑砂浆(M5)的指导价为基准价即为340元/m³。
单价调整计算公式为:结算单价=合同单价×(1+浮动率)。
本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到场数量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要有“重庆市建委颁发的湿拌砂浆能力认定证书”,湿拌砂浆3C认证、绿建两星以上认证,提供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要与生产基地一致。运输距离不得大于30公里,以罐车行走路线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路线图)。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履约信用要求: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生产保障要求:投标单位运输方面要求各种运输车辆能保证本项目的正常供应,输能力可满足项目使用需求。投标单位要有湿拌生产线两条以上,最少具日产500m³的生产条件,并具备24小时实时供应不得间断。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