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狗台乡王阜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1201-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狗台乡王阜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特别提示: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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