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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3

  业主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2023年新能源厢式货车租赁项目

  1.2 招标编号:0632-2320FWKL2258

  1.3 项目概述:租赁9辆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

  1.4 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租赁新能源纯电动厢式货车

  9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6000元/辆/月,总价64.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租赁车辆的100%所有权。

  2.3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2.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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