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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 总承包-2024 年 01 月潜江熊口 50MW/100MWh 钠离 子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浏览:0    
核心提示:潜江熊口 50MW/100MWh 钠离 子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工程现对上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 目见湖北省能源局下发《
 潜江熊口 50MW/100MWh 钠离 子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工程现对上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 目见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发布 2023 年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 知》鄂能源装备[2023]36 号文,已经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
2.2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 50MW/100MWh(一期)钠离子储能。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时间暂定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日全容量并网, 工期 124 日历时,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的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本工程为钠离子储能电站 EPC 工程总承包(不含送出工程) ,承包方所有与  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均须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及发包方确定的监理单位的管理。招标  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不含送出线路)的全部勘察设计; 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升压站及储能系统调试;并网运行调试、 试运行、并网性能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  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
提供服务)。
2.4.1 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本项目勘查设计升压站按照建设规模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设计,储能区 按 50MW/100MWh 钠离子储能设计(但土方工程按 30 亩场地设计)。负责本项目 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评审, 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地形测绘、地质勘探、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安全、 水保、环保、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专篇等。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等设计 审查, 并承担相应审查费用。初步设计报告必须通过招标人审定后才能进行设备
采购和实施。
2.4.2 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储能区设备按 50MW/100MWh 钠离子储能系统进行采购。升压站一次设备、二 次及通讯设备、辅助设备按 100MW/200MWh 储能系统性能进行设计、采购、安装 (不含二期储 能系统所 需集 电线路及高压开关柜 ),400V 配 电柜 需满足 100MW/200MWh 的系统接入。EMS 按照 100MW/200MWh 储能系统性能要求配置。投 标方需安排技术人员对主变、高压开关、GIS、储能区等设备进行监造。与项目 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设备监造;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 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向招标人提供供应商短名单并经招标人同意, 且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4.3 建安工程
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 础。站内外道路、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 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不含二期 50MW/100MWh 储能系统的土建、安装及其相关集 电线路盘柜、线缆的安装,土方工程按 30 亩场地进行清表、清淤、回填统一处理。
2.4.4 其他工作范围
2.4.4.1 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包括但不限  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按照《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要求, 完成项目三同时工作。
2.4.4.2 办理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完  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 、建筑物沉降观测(至竣工前)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4.4.3 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 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调试大纲,完成升压站及储能区设备调试、交接 试验、并网运行调试、并网性能验收、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2.4.4.4 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及补偿费用, 承担储能 电站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 道路、堆场等)的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负责进站区域 10KV 线路迁改、地埋等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4.4.5 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2.4.4.6 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 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通讯业务方式单等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等;
2.4.4.7 本项目属于公司“四新、首台套 ”项目, 需按照 集团公司“四新、首台套 ”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率。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全过程管控。
2.4.4.8 科技指标要求:本工程按集团要求建设成为示范项目,拟创建科技  进步奖, 投标方应在项目设计、实施过程中对专利、软著、标准、论文等科技成  果进行规划、提炼和申报,成果由双方共享权利。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进  行本工程的行业和国家科技奖项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  创新报告、研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安装测试报告、 运行报告、查新报告(由具有电力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 等, 直至行业和国家科  技进步奖创建工作结束。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专题论述相关创新点。科技成果  及科技奖项申报相关所有费用(申报、评审、验收、鉴定等)均由投标方提供,以暂列金额列入 EPC 总包价格。
2.4.4.9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  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  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  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 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招标范围不包含内容:
1.永久土地征用。
2.工程前期。
3.监理、审计、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
4.送出工程。
5、后评价、招标范围外由招标方额外提出的第三方检测。
2.6.  项目分界点:
2.6.1 接口原则: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设备均由招标方牵头,投标方配合协商确定,由投标方负责连接,涉网部分由电网公司最终确定为准。
2.6.2 设计界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系统、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
2.6.3 供货界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供货。
2.6.4 施工界限:本项目所有土建、消防、电气等施工均由投标方负责。
本工程与送出线路 EPC 工程的界限划分:以升压站出线架构(绝缘子及跨接引下线采购及施工归送出线路 EPC 标段)为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 具备电芯/电池模组、BMS(电池管理系统) 、PCS(储能变流器) 、EMS(能量管理系统)其中任意一类设备生产能力或储能系统集成能力;
3.2.6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至少2个50MW/100MWh及以上的集中储能项目EPC工程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提供一 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 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至少担任过 1 个 50MW/100MWh 及以上集中储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项目 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 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
中文译本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两个或   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   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4.1 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2 个 50MW/100MWh 及以上的集中储能项目工程设计或 EPC 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国外
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2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2 至 3.2.4 要求, 近 5 年须具有至 少 1 个 50MW/100MWh 及以上的集中(或配套)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或 EPC 业绩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联合体业绩须提
供联合体协议书, 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3 联合体中的集成单位的应满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2 个   50MW/100MWh 及以上的储能项目集成或 EPC 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竣(完) 工类
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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