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 青州卷烟厂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 青州卷烟厂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SGC-QZ-2023-0046001;招标人编号:QZGKZB-2023-070;招标代理机构编号:FZJTJN20231212-203。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初步设计后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负责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全部质保期服务为止的所负责部分的全过程实施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3.1设计承包范围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文件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
(2)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发包人要求,进行全专业、全过程施工图限额设计工作,并进行专业深化设计,负责项目管理的策划和管控工作。
(3)编制“青州卷烟厂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施工图预算。
2.3.2采购承包范围
投标人负责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全部采购工作,招标人另行安排的除外。
2.3.3施工承包范围
(1)新建单体餐厅1502.37平方米、地下走廊873.65平方米,改造原操作间,购置安装扶手电梯4部。
(2)配套改造室外道路、绿化、化粪池等室外工程。
(3)拆除原餐厅屋面,与新增屋面一同配置金属屋面。
(4)改造厂区及餐厅范围内水、电、汽、油水分离器等公用设施。
(5)系统改造或实施餐厅消防、照明、防雷、空调、通风、防排烟、综合布线等配套系统等。
(6)施工区域内现有管线的改造。
2.3.4其他承包范围及工作
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相关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
(1)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和工程报规报建,及场地平整、水电路网等施工条件准备。
(2)负责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开展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
(4)项目承包范围内标识制作安装、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试运行、联机调试、系统检测、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
(5)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及相关工作,负责竣工后房产测绘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参与项目审批单位组织的后评价工作。
(7)配合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8)负责取样送检、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并承担相应费用。
(9)负责职工餐厅内原有设备设施的搬迁、保护、就位安装工作(参考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10)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并参与招标人及其行业上级进行的巡视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规范检查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条件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注: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完成标书范围内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需投标人自行补充施工,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再调整,其项目总工期不予另行调整。
2.4建设
2.5计划工期:250日历天,其中:
(1)施工图设计深化工期:经招标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预算编制调整工期:经招标人签认的开始施工图预算编制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
(3)项目施工工期:自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合格。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自经招标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各工期的开始工作日期起算。因相关审批及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
2.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根据现行国家、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相关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2.7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4532754.24元;
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1924342.25元(包含暂列金1110000.00元,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设备购置费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040211.99元;
其他费用(设计费等)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568200.00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新建部分建筑面积、单方造价为控制性指标,职工餐厅改扩建项目改建部分单方造价为控制性指标,采用上限控制,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突破批复的控制性指标设计概算。
最终结算时,投标人按各项业务的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因税率有争议的业务,以招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解释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5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年度审计如尚未完成,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9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0施工资质:施工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相关规定,上述资质对应的旧资质同样有效。
3.11
3.11.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时,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其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在其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11.2设计负责
3.11.3施工负责
3.1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至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无需现场领取)。投标人登录潍坊市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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