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中烟工业 营销中心2024年基于AI识别的智能终端营销及数据应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CZB01202312043),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中烟工业 营销中心2024年基于AI识别的智能终端营销及数据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
2.3预算金额:含税250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一年3个月(共计15个月,含后期质量维护服务时间)。服务时间约定要求:乙方按服务内容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架构设计、卷烟数据标准、算法、模型、数据仓等开发及配置通过双方内部测试符合合同各项服务内容要求并经过甲方确认验收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时间,满12个月所有服务工作完成,即年度内所有走访及陈列活动结束,相关图像识别数据服务完整反馈。另外,还需提供为期3个月的质量维护服务。
2.5服务内容:包括(1)技术架构设计服务:设计基于智能化终端营销的软件服务技术架构,将AI服务与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打通,保障数据安全和最小化改造的基础上,实现终端营销的智能化改造升级。(2)卷烟数据标注、更新及优化服务:为云南中烟在销卷烟以及新上市卷烟、主要竞品卷烟、更新二维码后的卷烟进行数据标注及建模。(3)终端走访维护AI识别服务:对市场走访人员在终端走访过程中产生的维护痕迹图片进行智能识别,包括图片质量(如图像模糊、曝光过度、亮度过低、遮挡严重、角度过大)、图片真实性(如明显的对着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最终以 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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