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乾易元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业主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SDQYY-CW-20240103
3、 项目概述:对全市行政车辆和生产车辆189辆的保险服务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选定一家供应商,服务期两年。
4、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 | 全市行政车辆和生产车辆189辆保险服务供应商 | 详见招标文件 | 129.64万元 (不含车船税) |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4.82万元/年,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保监会注册公司,并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许可证,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2)投标方所提供的险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标准。
(3)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方要提供以下车险内容: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4)车上人员责任险。
(5)投标方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报案
(6)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的资料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7)投标方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0)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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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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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