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加工承揽项目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DZBGG2024010051号 |
根据项目进度,山东润赫新型材料 2024-2025年度加工承揽项目公开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加工方式:招标人提供原材料、加工场地、设备、水电、工具、备件、包装、叉车、耗材。投标人承包生产工序相关业务,包含物料搅拌、下料、布料、切边、翻板、打磨、抛光、样块加工、贴膜、喷码、各车间物流、设备维修、统计、质检、清洁、仓储管理、销售等
交货期/工期:1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资格条件:1):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所有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2):供应商评价:华润水泥最近一次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为非淘汰; 3):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采购活动中,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4):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合同开始时间)以来至少有3份加工承揽(或劳务合同)总金额1000万以上类似的业绩合同(需提供证明合同金额及盖章页扫描件,以及合同对应证明满足总金额业绩的所有电子发票扫描件); 3.项目经理: 4.安全要求:相关方安全预评价得分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资格审核不通过。 5.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泥控股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在黑名单禁止合作期内其法定代表人再注册的公司。如果投标人/报价单位在任何时候被华润水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被发现存在应被列为黑名单企业的行为,招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价、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将投标人的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报价,双方已经签署合同的,招标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合同。 备注: 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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