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松桃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投资〔2023〕235)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 2.1.3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860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298.03万元。2.1.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EPC)总承包,招标范围: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及设备采购(包含土建、设备采购、安装、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3.1.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