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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受业主委托,就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

  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招标编号:FA2024020500004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采购2024年预算为3000万元/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

  2.2招标范围:业主代理金融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中标供应商数量:按照排名顺序入围8家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招标;

  3.13.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业务;

  3.15.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进行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材料证明。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4. 报名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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