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张举路(六中-柴武大街)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BXTGC202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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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栾城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张举路(六中-柴武大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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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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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张举路(六中-柴武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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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配套雨水管网改造、道路破除及恢复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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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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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星泰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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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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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5426398.85元 |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5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1.7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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