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试飞安全管理子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试飞安全管理子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飞安全管理子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试飞安全管理子系统
2.2招标编号:1396-04-24GN0107
2.3货物名称:试飞安全管理子系统
2.4数量:1套
2.5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交货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营业范围等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证书业务种类为:“软件开发”或 “总体集成”资质,资质等级为:乙级(包含)以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因保密要求不能将本条要求的资质证书上传到的,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本条要求资质证书的纸质版复印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软件开发相关项目经验,并提供2019年至今的1项与本次招标项目(安全管理系统)类似的软件开发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用户名称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以及合同相关的详细技术指标或者技术协议证明材料及以上案例经合同用户确认的终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针对前述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对其进行核实,一经发现投标人作出虚假承诺,将否决其投标并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理。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若经 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