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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辽宁众鑫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

业主(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业主(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XXMGL2024006CGGK)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业主(含速递公司)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分包及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具体项目明细详见清单。

标段

控制价上限(万元)

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

一包:市内

478万元(2年)

2年

92#汽油、95#汽油、0# 柴油、-35# 柴油

二包: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82万元(2年)

2年

92#汽油、95#汽油、0# 柴油、-35# 柴油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60万元(2年)(明细详见明细清单),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3 本项目分二包,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投标人须在所报名包组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8.投标人需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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