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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水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职工食堂水果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

招标公告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职工食堂水果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职工食堂水果项目

2、项目编号:LNWC2024011

3、项目概述:

3.1业主职工食堂水果项目,预估金额:44.16万元(含税);

3.2采购期限:二年。

4、招标内容:

包号

工作内容

1

职工食堂水果及其它小零食等:水果至少包含苹果、桔子、香蕉、白梨、小柿子、西瓜;其它小食品至少包含小面包、山楂卷、沙琪玛、豆干、山楂片、雪饼、仙贝、小饼干、锅巴、蛋豆干。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1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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