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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业主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

业主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比例为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三级物流体系重点乡镇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为财政补贴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占比80%。

预算金额:总投资约4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及安装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设备运抵项目实施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采购廊坊燕郊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机及传输系统、监控等配套设施设备。共1个标段。

2.3中标供应商数量:中标1家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分拣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为分拣设备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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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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