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上饶至浦城 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赣发改交通【2019】355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以 赣交高速字〔2020〕28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上饶市上浦高速项目建设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于信州区沙溪镇白石村,终于二渡关赣闽界与福建省拟建的浦城至上饶高速公路盘亭至仙阳段相接,主线全长50.853km,共设置桥梁10326.4m/28座:其中特大桥2636.5m/2座,大桥7191.9/20座,中桥498m/6座;涵洞86道,通道68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桥10座;长隧道1215m/1座。设置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路政和交警大队各1处,养护工区1处。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6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3 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 1/300,其它桥涵及路基为 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信州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1.5 米;广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5.5 米;信州服务区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1.5 米;广丰服务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 10 米。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k30+00+k53+634 内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此项招标内容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2标段。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开工,2024年 9 月完工,总工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2.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交安工程标段招标控制价:43711677.7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2024年3月 12 日24时00分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公路工程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截至2024年3 月 12 日24时00分,未在 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 需制作1份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制作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3.4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 /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