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3)2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南环路东延、经三路南延、纬九路(廊大路-农场三队)三条道路路面恢复工程;铺设PE100给水管网 1765.90米,管径为DN200。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 2120.70米,管径为DN300-DN1000;铺设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1006.80米,管为DN500-DN800。
第二部分为附属工程:1、绿化提升工程,本部分包括南环路东延、经三路南延、纬九路(廊大路-农场三队) 三条道路红线内种植行道树,道路红线外绿化提升。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新建行道树1422株,道路沿线小乔木935株,隔离带6582平米,绿化带7400米。2、现状路灯改造工程,现状路灯改造总个数为485座,其中100W太阳能10米灯杆及基础258座,120W太阳能10米灯杆及基础220座,220W太阳能12米灯杆及基础7座。
2.3建设地
2.4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后续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
2.7最高投标限价:4865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能力。
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3.8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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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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