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东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松府函〔2024〕36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服务 |
2.2、招标范围:松桃县东部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期三个月内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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