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 [2023]41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验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固安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包括长途客运站、换乘站、服务中心、航站楼、维修车间、配套用房、货运物流等)、地下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配电间等)。固安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日旅客发送量7000人次的规模;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对固安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所涉及工程质量材料检验试验等相关内容、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以及应属服务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 业绩要求:/;
3.1.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4 信誉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或其投标无效(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 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购“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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