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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一体化集约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池州市一体化集约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池州市 一体化集约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池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池州市 一体化集约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池州市 一体化集约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JGJ-2024-YZ01-1

3、项目概述: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集约送达中心,采购司法一体化送达平台系统及服务。

4、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和技术服务支撑,司法一体化送达平台提供全市(中院、东至、青阳、贵池区、石台、九华山)6家法院驻点系统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仅1个包。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1.6%,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预算34.80万元/年,控制价为服务费的11.6%。

5、投标人资格条件: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单位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的招标活动。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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