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威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省威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威审投资【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威县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是否有不良记录进行网上查询: (1)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黑名单) ;(3)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外省企业(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办理相关进冀手续。 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进行盲评。 3.1.4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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