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本部处理中心及各县区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3)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本部处理中心及各县区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3)第三次 ,招标编号: ZWKHA202404478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市 本部处理中心及各县区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根据区域不同设置1个标包:
标包3为淮安区 食堂,服务内容为淮安区 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每日提供(法定节
1.2服务内容
预算总金额:289.11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具体限价表如下:
标包3:淮安区 食堂
标包号 | 需求单位名称 | 供餐需求 | 预计用餐人数(人) | 日费用最高限价(含税,元/天) |
3 | 淮安区 | 午餐 | 135 | 480 |
注:1、招标人提供场地、厨具、炊具、餐具、电器以及水、电、气、一次性餐盒等,并承担厨房各项设施设备和用品的清洗、维修和保养费用。 4、投标人至少配置1名厨师和2名服务员。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相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具有为单位或团体提供餐饮服务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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