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4140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监理及环保技术服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 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1)建设期环境监理
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煤化工二期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煤化工二期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危害因素,审核项目环保管理体系文件、编制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按期编制完成项目环境监理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作为项目竣工环评验收的依据。
现场勘察并比对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等资料,对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工艺、总平面布置、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相符性核实,保障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合规实施。
通过检测设施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噪声、辐射、固废防治设施,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按照环境监理规范要求采集、留存环境监管过程影像档案资料。
对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水、废气、噪声、固废、危废等环境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项目各级单位落实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策划编制项目环保管理考评方案规定,通过数据分析、问题通报等方式,对项目各级承包商的日、周、月度的环保管理状况提出考核决策建议。
(2)项目竣工环评验收技术服务
策划编制项目(包括EVA装置)环境保护验收报审工作流程实施方案。
据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收集各类相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对项目各类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及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核验、评价,对核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同时负责问题整改的核查,确保整改后符合验收要求。
投入必要的工器具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施工现场及验收报告进行审查,根据专家组验收提出的要求及建议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导项目及时完成整改。
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后期公示及信息平台录入工作,配合环评验收的所有复核工作,确保通过验收。
(3)协助办理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招标人策划编制办理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并收集整理相关上报资料。
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协助招标人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文件材料、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申请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
组织专家评审并针对专家现场审查建议,协助招标人督导项目完成整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事项,协助招标人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手续。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在项目试生产前,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水土污染、废气排放、辐射安全等环境危害事件,编制与本项目(包括EVA)装置生产相适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事项,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变更并办理备案手续。
(5)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施工期间协助办理放射源库的相关手续,如二期项目生产涉及放射源,需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招标人办理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涉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事项,协助招标人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手续。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结束,服务期预计54个月。根据煤化工二期项目的安全管理服务实际需求,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或签订补充协议对派遣人员的数量、专业等进行阶段性调整。
2.5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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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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