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中交智慧产业园项目
二期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中交智慧产业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二期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安装采购招标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贯达街以北,昭礼路以西,虞山路以南,智鼎大道以东地块。
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20700平方米。本项目地上22栋建筑,内部功能包括厂房及厂房配套。7栋地上建筑高度12.6米,11栋地上建筑高度16.8米,2栋地上建筑高度30.6米,2栋地上建筑高度48米,分2期开发,最终数据以设计文件为准。
2.2 招标内容
2.2.1 工作承包范围:
2.2.1.1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完成买方指定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门窗、外墙铝板装饰及雨棚工程、二期卷帘门工程等。
2.2.1.2在工程范围内,按照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图纸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完成本工程所需深化设计,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买方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相关政府主管单位等单位所涉及的评审、论证、审查、出图、盖章等相关工作)。本工程询价图纸描述不清晰、说明有冲突或未说明要求的,深化设计时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该部分不属于设计变更。
2.2.1.3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图纸深化设计并确保图纸准确性,复核现场结构及洞口尺寸,并在结构及洞口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2)根据项目总体计划编制供货、安装计划,在安装完成后直至项目交付使用前进行成品保护工作。(3)按时、准确提供型材及五金件供应计划,并预留合理材料加工期。(4)按相关规范及管理要求对门窗框周边进行发泡剂填充、打胶收口等工作。(5)负责门窗、铝板下口收口及清理。(6)完成施工部分保护膜撕除,吊篮自行负责,严禁破坏景观绿化。(7)报价人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经招标人检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报价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分割实施工程,招标人不承担因此导致合同额减少及发生的相关任何费用,视为报价人自留的风险。
2.2.1.4负责完成其他专业(如泛光照明工程、电气工程、标识、智能化等)与二期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交接面的预留、开孔、封堵、收边收口、现场配合协调(卖方需充分考虑本工程交接面相关工程的开孔、封堵、收边收口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施工调整并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风险费用)。
2.2.1.5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地政策要求等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测、监理抽检/复检、外检试验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窗三性检测、玻璃透射比、节能检测、噪音检测、保温检测、螺栓拉拔试验、施工用胶玻璃试验、型材抗拉强度及其他为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所需试验检测等相关一切试验检测)。负责试验检测过程所需的取样、制作/留样、装卸车、转运、送检、报告获取、资料整理等为完成送检工作的所有工序,所涉及的相关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费。
2.2.1.6材料供应:材料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一切应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和直接或间接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报价人负责,材料价格及损耗均已包含于报价人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价中;无论甲供材料、乙供材料,均由报价人负责卸车、保管、场内转运并承担卸车保管费用。
2.2.1.7负责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的填写、编辑、收集、整理组卷和移交(确保达到移交和验收标准)及竣工图编制及出图等。
2.2.1.8负责施工范围内环保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照明、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
2.2.1.9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定位等。买方只提供主控线,其余测量、放线、定位由卖方自行解决,主体劳务单位如有提供相关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则由卖方自行考虑进行复测使用,此项工作由卖方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2.2.1.10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无,一切应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和直接或间接用于工程的所有机械、设备、机具等均由报价人负责,费用已包含于报价人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价中。
2.2.1.11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本工程无甲供材料。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牌需符合买方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品牌要求,卖方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卖方中标后,需向买方报送资料及提供样品,经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购并投入施工,买方有权按询价文件品牌选用表/技术规格书中的品牌调整选用材料或设备,且该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不进行任何调整。未限定品牌范围的其他材料由卖方推荐品牌(符合项目设计的品质要求),并提供样品,买方选定后才可采购。不论卖方报价时拟采用何种品牌,施工过程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买方限定品牌范围内的任一材料品牌,且费用不作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诺不提出任何形式的费用索赔或补偿要求,买方不因更换限定品牌内材料对卖方作任何费用或工期补偿。卖方需积极配合买方做好各项材料认样封样工作。大面积施工前,卖方需在现场或指定区域设置样板标准块用于展示及对样,相关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行计价。
2.2.12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临时水电(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买方仅提供现场用电接驳点及楼层用水接口,卖方根据已有水电接驳口分布及数量自行考虑接驳口至作业区域所需后水电管线、电箱、电表和水表等施工水电管线(管网)布设、迁移、维护和拆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买方所提供接驳口不满足卖方施工生产需要,由卖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新开接口、自发电设备、一二级箱及相关管线)。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排水)及用电管理由买方实行统一管理。施工过程施工水电费由卖方承担。
2.2.1.13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人员住宿及生活费用:卖方自行解决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完工后按建设单位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临时设施的清理及临时用地的还原复耕)等,并负责其费用。临时设施建设标准不得低于买方提供的设计标准,否则买方将责令卖方进行重建,重建费用由卖方承担。若使用买方临时设施,收费标准为:住宿600元/月·间,水费30元/人·月,电费2元/度,办公室2000元/月·间,生活区公共设施(如食堂、澡堂、卫生间、洗衣间、晾衣间等)管理维护费100元/人·月,此项不作为必要提供资源项,由卖方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2.2.1.14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业主统一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买方已代为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及《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第一次进度款计量支付时一次性扣除报价人合同额乘以以上三项保险实际购买保险费率的费用,用于支付《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0.05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暂定0.0137%)和工伤保险(0.09%),用于支付《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保费,如有合同变更,以补充协议合同额乘以买方实际购买保险费率扣除;除此之外报价人还需为自身工人办理其他按政府要求办理的保险,费用已经含在合同单价中。
2.2.1.15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堆场或临时用地建设:卖方根据现场既有场地条件及自身施工组织策划进行费用考虑,买方不组织提供相关堆场或用地及其建设,如卖方需用红线外或其他临时用地,卖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给予协助。
2.2.1.16卖方需投入足够资源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竣工资料等方面的工作满足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和买方的要求;并在买方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现场其他专业工程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有序施工。
2.2.1.17本工程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技术规格书、询价文件等所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合同内容和满足本工程外立面效果及相关功能而需采取的或隐含的所有工作及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进退场、施工准备;
(2)施工区域内便道成品保护;
(3)工程量报价清单所列明的工程项目;
(4)按合同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的有关工作内容;
(5)为实现本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
(6)买方项目部另行安排的工作内容;
(7)工程保修工作;
(8)以及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一切措施投入、材料二次及多次搬运,工作界面的清理、各项系统及设备验收等一切费用。
2.2.1.18买方根据工程施工衔接的需要,保留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卖方在此同意接受且全面、实际地给予履行,并不得据此向买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主张。
卖方同意: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买方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需要, 须对本合同中卖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加或减少时,卖方应积极地予以接受,并全面、实际履行。增加或减少的承包范围及内容根据本合同计价规则相应进行调整。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另有规定,卖方不得因本合同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向买方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2.2.1.19报价人按照综合单价(含9%增值税、3%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费等)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工程量清单按照价税分离的方式进行签订。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卖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和工程保修所需的全部费用和各项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除甲供材料外)及损耗、机械费(除甲供机械外)、工具费、施工测量费、临时设施费、甲供材保管费(含卸货、整理、运输)、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降效费、临时停水停电误工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完清场费用、检测检验费(除甲供材料外)、成品保护费、施工期间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零星用工费、消防措施费、管理费、配合费、水电费、保险、利润、国家及地方政府各种税收及收费、办理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手续需交纳的各种费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预期的本合同约定工期内之市场价格的涨跌(除特别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外)、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等,卖方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下述内容及风险:工程实施中人工费、材料费(除特别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外)、机械费价格浮动、气候条件的变化、投标时漏报、报价失误以及其他意外困难因素、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期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等。
2.2.1.20质量违约处罚: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施工,若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将给予相应人民币违约处罚,处罚金额以项目部及上级单位相关奖惩规定。
2.2.2本次招标的二期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的加工安装,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实际以进场量为准)。
2.2.3本次招标的二期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的加工安装,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4交付时间:2024年5月到2024月9月
2.2.5交付 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一次性无息付清。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转账和供应链,按4:6比例支付,供应链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2.6.3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买方有权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卖方应为买方提供检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文件及必要的便利和条件。
2.2.6.4发票的出具: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每次支付款项给卖方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与计量额(含税)相等的合法发票,且每期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需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以买方累计确认计量额作为计算标准,即当期应开发票额等于开工累计确认计量额(含税)减去至上期卖方累计开票额。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加盖卖方有效发票专用章的正式合法发票原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同时将完税凭证原件送买方查验。卖方需自行查验发票真伪,并将查验结果及查验方式告知买方。若买方无法以
卖方保证对该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而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无限期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卖方发票问题导致买方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
2.2.6.5背靠背支付条款
2.2.6.5.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作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以买方获得业主(或总承包)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索赔款等)支付作为其向卖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前提条件。当条件成就(即业主或总承包方向买方支付工程款)时,买方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向卖方支付工程款;当条件不成就(即业主或总承包方尚未向买方支付工程款)时,买方也相应延期向卖方支付工程款。买方的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或总承包),因此本工程存在因业主(或总承包)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或总承包)暂停、违约以及破产等),卖方愿与买方共同承担这一风险。
2.2.6.5.2卖方对于本工程下的背靠背条款的风险已充分理解和考虑,并已准备了足够的满足本工程施工生产需要的流动资金。卖方承诺严格遵守:
(1)卖方同意并接受分包合同每一笔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之一为:业主(或总承包)向买方实际支付的项目资金累计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所需支付价款的累计比例。因业主(或总承包)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卖方无条件同意买方延迟本工程价款的支付。
(2)卖方愿意放弃买方向业主(或总承包)主张权利、行使到期债权取得工程款的证明责任。
(3)卖方同意并接受买方以口头、催款函向业主(或总承包)主张权利、行使到期债权的方式,该方式视为已积极向业主(或总承包)主张了权利。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共2个包件:
包件1:中交智慧产业园项目二期一标段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
包件2:中交智慧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标段门窗及铝板装饰工程
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包件(即包件1或包件2,不能同时中标包件1和包件2),每个包件拟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2.2.9招标人拟计划对门窗及铝板装饰中的主材和辅材品牌选用如下、对成品产品(8~16项)拟推荐如下品牌或同档次品牌:
(1)塑钢型材:海螺、中财、实德、信瑞达;
(2)玻璃:山玻、蓝星、台玻(原片)、南玻、金晶、安全。
(3)五金件:坚朗、和合、杨氏立兴(必须为同一厂家配套系列产品)、明豪。
(4)胶条:宁波新安东、沧州圣华、盛唐盛世、华凯。
(5)发泡胶:德威、东元、立格。
(6)密封胶:震东、铭泰、春竹、宇龙、超宇。
(7)耐候胶:西令、 中原、回天、火蓝。
(8)防雨百叶:伟业、柯美利、佳顺、鸿明。
(9)金属卷帘门:济南旺旺、旭峰、艾富来。
(10)钢制外门:济南旺旺、盼盼、美心。
(11)户内木门:美心、顺天林、盼盼。
(12)设备平台处竖向装饰格栅:伟业、隆铝、柯美利、鸿明。
(13)轻钢玻璃雨棚:盛航、金晶、莱钢。
(14)铝单板:中煜、昊镁、耐拓。
(15)银灰色横向装饰格栅:伟业、隆铝、柯美利、鸿明。
(16)屋顶栏杆:百丰实业、昊日、国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卖方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厂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5万平方及以上门窗及铝板装饰生产能力,且应具备相应的安装仓储、运输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体系认证要求:生产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1.5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3个楼宇工程项目或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1.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2在信用中国( )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1.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1.7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深化设计、生产供应和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并配合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协同深化设计,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供应链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合格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5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8.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zfzt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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