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监控中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业主监控中心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业主监控中心服务外包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2年。
项目预算:一年总预算为人民币44.48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两年,共计人民币88.96万元(含税)(包括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顶班人员及节假日等一切隐含不可见的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要求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发票要求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投须提供书面承诺】
(四)资质要求
若供应商为保安服务公司的,需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且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法律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2)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5)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其他要求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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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