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
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委托,就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海拔高程在3095m~3261m之间,场址附近有G109、G6国道经过,区内有村路便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场址区地貌属山前冲洪积扇、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为戈壁草场。场址区地势较开阔,地形较平坦,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电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共计安装48台风力发电机组。详情如下:
48台单机容量为6.25MW,叶轮直径200m的风力发电机组,机舱重135.3吨,发电机重11.5吨,叶片重25.8吨,叶轮重127.6吨。与其配套的塔筒:单个塔筒分为五节,轮毂中心高度115米,基础锚笼环采用锚栓组合件型式。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2.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风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
(2)承包人应承担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到货卸车、配合验收﹑二次运输(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由设备制造厂家运输至风机机位)﹑保管﹑安装﹑配合调试及试运行,除风机至箱变的电缆孔洞由其他承包单位完成外其余所有风机内的电缆孔洞、后期工程预留孔洞的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风电机组和塔筒吊装、吊装平台的维护;
2)风电机组塔筒安装;
3)风电机组安装(含风机叶片、轮毂);
4)风电机组及塔筒附属设备安装(包括主控柜、风冷系统、交流柜、自用变压器、变频器、照明、接地、电缆、光缆、爬梯以及安全标志等);
5)配合风电机组调试及试运行(含风机内视频监控、风机在线监测装置、消防系统等与升压站相关系统的整体联调);
6)高强螺栓抽检,并取得检验报告;
7)完成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1.2.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及工作内容主要有:
(1)生产生活设施;
(2)施工临时供水系统;
(3)施工临时供电系统;
承包人应承担上述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1.2.3临时设施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
本标承包人应为其他标段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与配合。
1.2.4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9月15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完工。本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风力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累计安装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0MW及以上)总容量不小于100MW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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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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