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AI芯片智能计算系统框架设计与仿真验证系统、智能算法移植与验证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于AI芯片智能计算系统框架设计与仿真验证系统、智能算法移植与验证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105。
2.2 招标项目名称:基于AI芯片智能计算系统框架设计与仿真验证系统、智能算法移植与验证系统。
2.3 数量:基于AI芯片智能计算系统框架设计与仿真验证系统1套、智能算法移植与验证系统1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
用于软件能力的分解、协同设计与实现交付。主要包括:
基于AI芯片智能计算系统框架设计与仿真验证系统:面向智能算法在机载嵌入式环境下的高效运行,提供嵌入式智能算法计算框架开发与验证、机载环境约束条件的嵌入式智能计算系统的开发与验证等功能。
智能算法移植与验证系统:构建算法接口工具、算法功能组件、算法基础运算工具、智能算法的数据激励设备、智能算法移植的运行结果分析设备,实现智能算法在机载嵌入式智能计算环境下的移植。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系统到货并完成安装;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