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2025年度市趟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包一、标包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2024-2025年度市趟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包一、标包七)(招标编号:DGCG-ZB-2024-005,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1F-2024-0159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为东莞邮政及下属单位提供市趟运输服务及管理服务,提供运输服务的服务商应以汽车专车的形式,安全、准确、完好、及时地完成采购人的邮件(含物流邮件或其他)运输任务。采购人委托运输市趟、盘驳线路在日常运作中有正班、加车(含例加和临时加车)(详见第五章)
2.2项目预算:2730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 6 月 30 日止。
2.4 标包划分:采购东莞邮政市趟运输班及各镇区、直属单位、集传部等的邮件运输服务,项目总预算为含税2730万元,划分7个标包,其中标包一选取两家供应商,中标份额占比为60%:40%(如最终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则只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标包二至标包七各中标1名供应商,标包一与其他标包兼投不兼中,标包二至标包七兼投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中标三个标包。本次招标只对标包一及标包七进行招标,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标包含税预算(万元) |
标包一 | 市趟运输班上下行邮路和盘驳运输服务,以及集传部的报刊运输邮路。(市趟运输班目前包括松山湖邮件处理中心、大岭山白泥山陆运出口中心、虎门集包中心、大朗转运中心4个处理中心,后续根据茶山东岸中心和同城中心的启用可能发生变动),淡季日均约80趟,约40台车运作,旺季日均130趟,约70-80余台车运作。 | 2家供应商,份额占比为6:4,如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则只中标1家供应商 | 1300 |
标包七 | 东部产业园片区(包括常平、谢岗、东坑、桥头、企石、横沥、黄江)与东莞各中心间运输服务,日均10趟次,主要车型3吨、8吨车。 | 1家供应商 | 90 |
合计 | 13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3)一般纳税
(4)业绩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须累计完成3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标包二至标包七: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须累计完成1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注:1、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两者均需提供)。2、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如缺少了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不纳入计算。3、合同金额,以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5)车辆要求:标包一需具备10台自有厢式车辆,这10台厢式车辆不含租赁车辆;标包二至标包七需具备10台厢式车辆(可包含租赁车辆)。所有车辆年检必须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注:须提供自有车辆或者租赁的行驶证复印件(正证、副证的正反面),明确车型、车牌、车辆年检合格时间等,自有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人代表,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
(6)车辆车型和容积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车辆额定载重[3T及以下)且容积≧15方,按照3T车计算,不少于2台。车辆额定载重[5T,8T]且容积≧45方,按照8T车计算,不少于7台。车辆额定载重(8T,12T]且容积≧55方,按照12T车计算,不少于1台。(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标包二至标包七: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车辆额定载重[3T及以下)且容积≧15方,按照3T车计算,不少于4台。车辆额定载重[5T,8T]且容积≧45方,按照8T车计算,不少于6台。(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容积要求:①车辆额定载重[3T及以下)且容积≧15方,按照3T车计算;车辆额定载重(3T,5T]且容积≧35方,按照5T车计算;车辆额定载重(5T,8T]且容积≧45方,按照8T车计算;车辆额定载重(8T,12T]且容积≧55方,按照12T车计算。②对于车辆吨位满足但容间不足的车辆,要按照容间对应的车型进行运费结算;对于车辆吨位不足,但满足邮件容积及重量装发需求的,应按照容间对应的车型价格进行结算)。
(7)车辆配置及能力承诺要求:投标人承担线路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车辆须配置符合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的北斗/GPS双模或单北斗三号卫星定位终端,并能够接入中国邮政车管平台,相关定位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承担线路运输任务的车辆须配置视频行驶记录设备(包含2个摄像头,可分别记录车前部和车后部视频影像,分辨率1080P及以上,存储容量 128GB或以上)。车辆须配备倒车雷达(倒车提醒)、倒车影像设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通行证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办理承运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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