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2 规模: 一、二、三期工程已建有4×360MW+2×60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1;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2;
两个标段共320000吨。投标人若同时投两个标段,为了招标人保供,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照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方式(即两个标段总价之和最低)对两个标段进行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在其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参与另一标段的推荐。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1:脱硫用石灰石粉200000吨,主要包括石粉生产、供货、运输、接卸等,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2:脱硫用石灰石粉120000吨,主要包括石粉生产、供货、运输、接卸等,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乙方须具备供货条件,并根据甲方调度和安排进行生产和供货。供货周期:预估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预计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具体以合同量供完的时间为准。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1:日供货能力不低于1500吨。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7月。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4至2025年脱硫用石灰石粉单价采购标段2:供货能力不低于700吨。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年供货量为10万吨(含)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00分止。